关于举行2012-2013学年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三年主动发展规划(2011-2014)》总体要求,以全面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思想业务素质和能力为目标,着力培养青年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德和教风,帮助他们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使我校的青年教师队伍成长为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层次、高素质、富于创新精神和有发展后劲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参加对象
本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体青年一线任课教师。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
1、学科专业素养测试(30%):全体青年教师参加本学科高考模拟试题的测试(语文不考作文,英语不考听力,单人单桌),音、体、美、信息等学科老师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85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中,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对应的分值分别是30分、25分、20分和10分。
2、学科基本技能考核(40%):全体青年教师参加本学科校级说课比赛,说课内容提前一天公布,说课顺序以抽签决定,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超过时间立即停止。说课成绩前1/3为优秀,中间1/3为良好,后1/3为合格,等级对应分值分别是40分、35分和25分。
3、举行青年教师教学反思比赛(15%):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交教学反思两篇,必须原创,不少于1000字。评委在姓名密封的前提下给予打等级,优秀为15分,良好为12分,合格为8分,如抄袭超过30%则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不得分。
4、教学常规检查(10%):在教务处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中,备课本、听课本等准时上交。听课节数符合学校要求,备课情况评为优秀得10分,评为良好得6分,评为合格得4分;听课节数不符合要求,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8分。如不交材料不得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开设公开课(5%):每学期至少向教务处申报开设1节公开课。不开设不得分。如开设区级及以上公开课,另加3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1、根据综合得分,本学年结束前评出校级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2、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学校“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综合得分在后30%的教师不得参评十佳青年教师及提名奖。
3、考核结果同时将作为参加区级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