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管理及安全条例(试行)
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与国际互联网互连,实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及安全条例。
一、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有关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协议和用户手则等有关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校园网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连入校园网的用户不允许与其它单位私自连网,不允许发展校外用户连入校园网,不允许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校外用户要求入网统一由网络中心负责。
三、连入校园网的用户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登记并报网络中心备案,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校园网上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如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得损害国家机关和学校的声誉和信誉。
五、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删除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对信息网络中的各种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须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六、网络中心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
八、校园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九、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入网部门和个人用户,学校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相应惩罚措施:警告、停止网络连接和使用直至诉诸法律。
校园网计算机入网用户守则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用户守则,每个用户必须认真阅读,自觉遵守。
1.省武高校园网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用于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有关的活动,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电子邮件通讯、新闻发布或在电子公告牌(BBS)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
2.连入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和犯罪活动和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行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于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5.为了保护用户个人的利益和用户帐号的安全保密性,要求用户定期修改口令,在三个月内至少修改一次。超时不修改口令者,其帐号自动被封锁。口令保密字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修改。
6.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或其他如游戏、赌博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和其它资源,感染病毒。
7.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8.如发现违反上述任何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程度,给予警告、关闭帐号、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如发现他人有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学校网络中心。
用户身份证号码: 用户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上网场所管理规定(试行)
一、 学校校园内凡提供上网的开放或公用计算机机房、微机,都应接入学校校园网,纳入校园网的统一管理。并由校园网提供统一的网络出口。
二、教职工、学生须登记上网。学校所有开放、公用的上网场所或机房都只面对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开放,在资源充足、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外开放。
三、 各上网场所或机房必须有专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机房的上网秩序、监管上网的内容、排除网络或计算机的故障等。网络机房必须宽敞明亮、干净整洁。开放时间应明确公布,避免影响学生学习和保证身心健康。
四、 各上网场所需制订明确的上网管理规定并张贴公布,严格执行。规定应包含以下内容:
学校内开放或公用网络机房主要为师生提供上网学习、查阅资料、通信交流之用,如浏览信息、收发邮件等。上网者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校园网管理条例。不得查阅、制作、传播违法的或不健康的、有伤风化的内容,特别是含有黄色、暴力、赌博和封建迷信的内容等。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国家机关和学校的声誉和信誉。不得侵犯集体和他人的正当权益。
上网者必须听从管理或值班人员的安排。禁止在机房内大声喧哗、讨论,以免影响他人。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在机房内吃东西、喝水,以免发生危险。若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责其赔偿,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 以上各项规定,校内各部门和用户需严格遵守执行。学校有关部门将定期进行检查。
信息网络管理员的基本职责(试行)
一、统筹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相应规章制度的建立。
二、负责学校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活动。
三、负责组织对学校网络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硬、软件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放在学校的校园网公用设备的管理,不包括网络终端计算机)。
四、负责学校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数据的后备与恢复。
五、负责学校入网计算机IP地址的申请、发放配置、登记和管理等工作。
六、帮助学校用户解决使用网络的疑难问题。组织协调学校行政工作人员学会并用好管理理信息系统,特别要管理基础数据的录入与更新,保证其准确性和及时性。
七、负责对校内、外的信息传输和交流。
八、坚持业务学习(计算机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