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国际班)
地址: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电话:+8605196573768 传真:+8605196556341
乙方:澳大利亚西澳政府教育署
地址: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51 Royal Street East Perth Western Australia 6004
电话:+6189264111 传真:+61892644954
一、 合作意向
甲方意向:创办于194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卓绝的奋斗,已逐渐发展成为一所“办学理念先进,师资队伍一流,教育质量领先,办学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示范高中。为增强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适应未来教育发展需要,实现“一个合格的武高人,首先应该是一个合格的国际人”的目标,省武高有条件、有能力与澳大利亚西澳教育署共同开发、举办合作项目,创办国际班,加强交流,共同发展。
乙方意向:为加强教育合作,增加国际交流,澳大利亚西澳教育署有条件、有能力与中国共同开发创办合作项目,创办国际班,为符合有关规定、修满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发放澳大利亚高中文凭。
二、 合作项目
1.为中国学校选择相应的西澳学校并建立友好学校的关系。
2.2+1:招收初中毕业学生,在中国读两年,第三年去西澳中学,完成高
中学业,中方文凭按中方有关规定办理,外方高中毕业文凭由西澳教育署发放。
3.留学予科班:培养符合澳方教育目标的要求,能直升国外大学就读的高
中毕业生,学制两年,课程开设以外方高中必修课程为主,实行英语教学,英语教师主要由外方派出。
4.双文凭班:培养符合中、澳方教育目标要求,能直升国外普通大学就读
或能参加中国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课程开设以中方高中课程为主,增加澳方必修课程,实行中英语教学,英语教师主要由外方派出,中方毕业文凭按中方有关规定办理发放,外方文凭由西澳教育署经考试合格后发放,保证此文凭与在西澳发放的同等有效。
5.英语强化班:培养具一定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专门人员,学制分三个月、
半年、一年不等,课程开设以英语为主,实行英语教学,英语教师主要由外方派出。
6.举办国际专业证书培训班。
7.举办学生夏令营或冬令营,中澳学生定期交流。
8.中澳两国学校领导和教师定期举行教学交流,并为对方培养教师。
三、 合作义务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合作项目所需的一切教学设施。
2.负责全部招生工作,招收合格学生,组建国际班。
3.负责合作项目在中方的一切管理事项。
4.负责学生留学的宣传、咨询及报名工作。
5.提供外教在中方工作期的工资、食宿和往返机票并做好相关的配合。
6.提供合作的办学的批准文件,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的报批手续,确
保招生和办学的合法性。
7.保护乙方的信誉和知识产权等权益不受损害。
(二)乙方责任
1.提供合作项目有关澳方的办学文件,确保教育合作项目的合法性。
2.提供合作项目中相关的教材、软件及确保教学正常进行的相关资料,负
责有关学科的命题、教育和阅卷工作。
3.为合作项目聘请合格外教(外教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4.办理学生去国外就读的一切手续并协助做好送签材料制作和签证工作。
5.负责中国学生去国外就读的服务及生活安排。
6.为甲方赴国外访问、考察和学习提供帮助。
7.待时机成熟,乙方组织国外学生(包括华侨子女)到甲方学校就读。
四、费用
乙方收取澳方课目考试、发证费。
五、 合作期限
根据教学周期特殊性首期限定为新生招生年限为三年(2003年9月至2006
年9月),教学合作期为六年(2003年9月至2009年9月),并约定在2005年5月前商定是否延长合作协议,甲方应自2003年署假起起动招生工作。
六、 西澳政府教育署在中国的日常业务全权委托我署下属的西澳世界教育
机构广州办事处办理。
七、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有权向违
约方索赔,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协议。
八、 其它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同等有效。
3.签约时,双方需提供各自具有的法律效应的资格证明,作为本协议附件
一部分,与协议不可分割。
未尽或不可预见事宜,双方将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西澳政府教育署(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