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校区部分废旧资产处置
二、项目概况:
1.实施地点:新校区(凤苑南路1号);
2.处置内容:详见附件1;
3.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相关信息:
1.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2日14:00在新校区弘毅楼306室
。带好①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后现场返还)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②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现场返还)、复印件;③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许可证原件(查验后现场返还)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④投标保证金5000元(7月12日14:00前现场缴纳现金,未中标的现场返还,中标且按规定履约的、在资产处置结束验收后全部返还,中标但未按规定履约的视情况罚没)。
2.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14:00。
此次废旧资产处置以实物为准。
五、竞标方式:现场踏勘、限时报价。
(一)我校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时间:2019年7月12日14:20 在新校区(武进区凤苑南路1号)门卫集合,在我校相关人员的带领下踏勘,逾时视为放弃看货权利。
(二)现场踏勘后,立即组织报价。报名单位现场踏勘时需携带单位公章,踏勘结束后于15:30到新校区弘毅楼三楼306会议室,递交各单位盖章确认的报价单,通过现场书面竞价方式产生中标者。
六、评标方式:
在所有竞价单位看完现场并递交完竞价文件后,由我校总务处组织我校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七、竞价人须知:
(一)投标底价为85000元,竞价时,当最高报价低于投标底价时,我校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二)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
(三)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和履约保证金20000元(现金缴纳,不含投标保证金)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四)成交单位须在成交后三日内将处置资产从我校清出。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我校在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保证金不足扣除的,我校有权追偿。
(五)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51986551709 13401319259
联系地址:总务处(湖塘镇古方路818号)
附件1:新校区部分废旧资产处置清单
附件2:新校区部分废旧资产处置项目报价单
附件3、4、5:投标报名表、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