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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师德模范的通知
录入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3年02月27日

关于评选师德模范的通知

 

为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倡导高尚师德,不断深化教育行风建设,推进我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师德模范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3
、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
、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
、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原则上要求为教育教学一线工作8年以上的教师。曾被评为区级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方法:
    1
、校师德模范候选人为20人。名额分配到各个年级组。原则上高三年级8名,高二年级6名,高一年级6名,教师们可对照条件申报。
    2
、校党委、校行政和校工会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对初定人员考察后,择优选出10名候选人,授予“师德模范”荣誉称号,并在这10名当选者中,择优推荐3名申报“武进区师德模范”, 并进行公示。其他10名候选人将获“师德模范”提名奖。
四、评选要求:
    1
、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云逸;副组长:陆政华;组员:黄卓贤、秦春华、宋海永、周敏、王昊、吴英亚、戚宏武、朱一新。
    2
、学校将正确把握评选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做到严谨、规范、公开、公正,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要真实,成绩要突出。
    3
、学校将把评选活动与“厚德修身、大道树人”品牌活动相结合,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让推荐过程成为树立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师树立高尚师德的过程。
五、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1
、申报材料:
   
师德模范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份(可以到王昊办公室或行政办公室领取申报表)。

2、申报时间:
36下午5点前将推荐表交至王昊办公室。

 

  

         

校长室      

         

201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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