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体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努力使教工做到劳逸结合,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发挥体育活动室的效用,制订如下规则,请各位教工自觉遵守。
一、本室台球、乒乓和各项健身器械是供本校全体教职工健身用,一律不准外借;非本校教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活动
二、到室活动的教职工,必须先熟悉各种器械的性能或活动规则要求后方可进行健身活动。
三、入室活动的教工,必须按入室先后和有关活动规则有序进行,不得争先恐后。
四、活动者必须保持室内洁静环境,提高活动质量。不得大声喧哗、不做有碍他人的事。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严禁吸烟。
五、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活动结束后要整理好各种器具后方可离开。
六、活动时间:每天下午三节课后至晚餐前。(如有竞技活动等另行安排)
七、专职管理员:毛雄飞
行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