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联合国协会章程
起草及修改:童亦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武高模联协会工作,保障活动质量,实现协会宗旨,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武高校团委《省武高学生守则》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的全称为模拟联合国协会,简称省武高模联协会,英文名为Wujin Senior Middle School Model 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 (SWGMUN)。
第三条:本协会在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指导教师及校团委的指导。
第四条:协会宗旨
1.通过呈现多方面全方位的模联会议实践机会和学术交流活动,拓宽省武高学生视野,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全面提升学生分析世界局势的能力、沟通交往和外交谈判能力、英语表达和交流能力,培养兼具深刻思想和实践能力的领袖人才。
2.培育具有省武高特色的模拟联合国大会,放眼全球,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将省武高模联大会打造成武进区的学生品牌活动,为师大学子提供更广阔的国际学生交流平台。
3.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沟通和交流,通过独具特色的模联活动,推广省武高品牌,多方面提升省武高学子的综合素质,契合省武高“笃道求实、成己达人”的百年校训。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协会会员有普通会员、工作人员、组委会成员组成。
第六条:协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部长(及副部长)若干。其中,秘书长为协会最高负责人,直接领导各部工作,同时受组委会的监督。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部长、副部长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是协会内部最高决策机构,其具体职能如下:
1.制定、修改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2.筹备召开工作人员大会、会员大会和模联大会。
3.制定协会活动经费的预算计划,决算安排。
4.决定对协会部长、副部长、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录用。
第七条:协会负责人(秘书处)的职责
1.负责统筹整个模联团队运行。
2.服从学校及团委的领导,定期汇报工作。
3.负责确定本协会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及具体部署,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4.主持召开委员会工作例会,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5.由秘书长代表协会或授权副秘书长代表协会签署重大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
6.副秘书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秘书长不在时,指定一名副秘书长代理其工作。
第八条:协会负责人条件
1.具有一定社团工作经验,入校满一学期(含)以上学生。
2.工作积极主动,为人正直,品学兼优,团结同学。
3.有以下情况者,不能作为协会负责人:正在担任其他学生团体负责人的;正在受到法律制裁、学校党纪、校纪或团纪处分者;被管理部门撤职的学生团体负责人和被责令解散的学生团体的负责人;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所在班的后二分之一者。
第九条:协会负责人的任命及罢免
1.下一届负责人由上一届负责人提名,经委员会和工作人员通过,校领导审核任命,组委会备案。
2.负责人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3.负责人任期内,委员会及校领导有权对协会负责人提出罢免,委员会民主投票总数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校领导审核后罢免。
4.负责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领导及委员会二分之一多数同意,即可退出协会或转为普通会员。若负责人出现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等情况时,无条件除名。
第十条:协会秘书处下设学术部、组织部、公关部、宣传部、共四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1.学术部:模联活动的核心部门,负责模拟联合国大会议题的准备、对各地模联活动的资料搜集整理、会员、团队内部人员的模联知识培训,保持与校内外其他社团在学术上的资源交流共享。模联学术文件的编写、整理,外派参会队伍的选拔和培训,大会期间组织大会学术工作:讨论确定议题、主席团、编写相关学术及培材料、组织代表培训。
2.组织部:负责协会会员管理(包括会员变动、个人信息整理、会员活动信息发布等);管理协会财务;社团运行及组织活动,包括场地设备管理、团队及社团活动通知(委员会会议、工作人员大会、会员大会等)并记录会议情况;参与协会内部规章制度的拟定和整理。
3.公关部:负责本协会与其他高校模联协会及社会团体的联系、交流;协会网站的创建、维护、升级和信息发布,管理协会公邮;并及时完成校外模联大会的参会报名工作;联系赞助,包括校内赞助与校外商业赞助(负责赞助的商业策划)。
4.宣传部:负责模联的团队包装及活动宣传工作,展示模联精彩。负责与校内外媒体联络,制定各项目宣传推广方案并主持实施;协会活动宣传材料的设计、绘制,包括普通海报、精制海报、地标、路牌、宣传单;负责社团活动开展时的拍照,新闻稿,及时投送新闻网和刊物;收集社团活动开展前中后的各类幕后资料,及时制作省武高模联最新的宣传资料(相册、视频等);大会期间会务用品(代表证、席卡、证书、路标、意向条、文化衫、横幅、大会手册等)的设计及监督工作、大会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
第十一条:协会组织机构的调整,须作为协会重要决议经委员会讨论校领导审核后,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部长及副部长的职责
1.服从协会负责人的领导,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委员会会议,并对协会重大事项进行讨论。
3.负责其所辖部门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部门内任务的制定和分配;
4.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部长不在时,代理其工作。
第十三条:部长及副部长的任命和罢免
1.部长及副部长的候选人由协会工作人员自荐产生,可以跨部门竞选。
2.部长及副部长的人选的确定须由委员会经过民主投票,以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3.部长及副部长的选拔标准包括:有一定社团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组织沟通能力;擅长该部门工作;正直诚实、团结同学;服从协会负责人的领导等。
4.部长及副部长每届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内的考核由委员会负责。出现以下情况,如违反国家法规、校规、本章程等且受到处罚的,严重损害协会声誉和利益的,办事不力、部门工作效率持续低下或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不服从协会负责人及委员会领导、造成严重内部矛盾的。
5.部长及副部长根据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委员会讨论通过,即可退出协会或转为普通会员。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的选拔
1.凡本协会会员,均有资格申请成为工作人员。
2.委员会将视情况不定期的向会员公布协会空闲工作岗位,会员可依此提出申请;会员也可在协会招新时,直接申请。
3.委员会将对申请者进行甄选,并最终公布录用名单。
4.工作人员的选拔标准包括:热爱本协会,有足够的能力、时间与精力,品行良好,团结同学。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的管理
1.工作人员须拥护本章程,服从协会负责人、所在部门部长及副部长的领导。
2.按时参加部门工作会议,认真工作,有效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3.鼓励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创新开拓,为协会发展建言献策。
4.对于长期不参与协会工作,或违反本章程及其他法规条文的个人,部长及副部长有权对其提出除名,经委员会讨论通过,使其转为普通会员或退出协会。
5.对于工作表现出色,对协会有巨大贡献的工作人员,协会将对其进行奖励、表扬。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本协会面向全校学生招收会员,欢迎自愿参加,每位会员入会时须按照学校规定向协会缴纳一定金额的材料费用于材料印刷等基础工本费用。
第十七条: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
2.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3.成绩优良,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4.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十八条:入会程序
1.提请申请,填申报表。
2.参加面试,等候通知。
3.入会确认,登记入册。
4.正式入会,参加活动。
第十九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2.有被录用为协会工作人员,参与协会管理运作的权利。
3.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对于本协会举办的其他面向全校及外校活动,会员可享有优先。
第二十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按时交纳材料印刷费。
2.自觉遵守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
3.服从协会组织领导及工作安排,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4.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5.协助和支持协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退会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
3.退会确认。
4.正式退会。
第二十二条:会员管理
1.会员身份的确定和免除必须以会员注册表信息为准。
2.协会将在每学期始末向全体会员确认并公布协会会员名单。
3.材料印刷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4.协会每次活动须对会员签到,累计多次未参加活动者,协会将予以提醒,提醒无效者自动除名。
5.严重影响协会声誉和利益者,协会将予以通报批评或开除。
第二十三条:以上会员条款适用于所有普通会员,对于工作人员和核心成员的管理,须进一步参考第二章相关规定实行。
第四章 协会活动内容
第二十四条:协会常规活动
1.举办各类模联沙龙及名师讲座。
2.与国内外其它MUN社团展开广泛交流,选拔并组织本协会会员参与国内外MUN活动。
3.定期举办一年一度省武高模拟联合国校内会,及会前系列学术沙龙:联合国与模拟联合国学术沙龙、大会议题学术沙龙、英语演讲辩论学术沙龙、外交礼仪学术沙龙等。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常规活动外,协会还可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举办主题与模联相关的其他活动。
第五章 协会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部门负责制
协会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及安排;各部门负责人须至少每两周向委员会汇报部门工作情况。部门重大变动及决策须由协会核心成员讨论通过方可生效,对于影响协会整体的重大决议,须再经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例会制度
协会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例会。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出席,有特殊情况者须事先向秘书长请假;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委员会有权对其提出除名免职。协会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协会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按情况,以部门为单位另行组织。
第二十八条:项目分工制度
在协会即将举办专题活动时(如CIMUNC模联大会),协会将成立临时项目组,项目组名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项目组将从协会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并设组长一人,其他负责人若干,直接接受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制度
协会活动经费一部分来自会员交纳的材料印刷费,一部分来自学校拨款或商家赞助,由学校或者学校授权协会组织部部长负责,并直接受秘书长副秘书长的监督。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永久保存。
第三十条:本协会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须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向相关部门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六章 协会与领导单位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的领导单位为,领导单位对协会的运作具有领导、监督及管理的职能,并负责派出指导老师。
第三十二条:协会以下事项,如变更协会名称、修改协会章程、调整协会负责人及委员会组织结构、协会模联大会等重大活动策划和执行、协会宣传、赞助、签署协议等活动安排等,需向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三条:协会负责人有义务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协会工作及财务情况,对于协会的重大事件、决策或其他特殊情况,须立即上报领导单位。
第七章 协会顾问
第三十四条:协会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外聘请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教育的人士担任学生团体顾问。
第三十五条:协会顾问的职责是在协会的宗旨范围内对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六条:协会拟聘请的顾问,须做书面申请并由委员会讨论通过,经批准后聘请。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协会章程的修改,要按照本章程规定在委员会通过并经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章程的有关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相冲突的,均视为无效并加以修订完善。
第三十九条:省武高模拟联合国协会享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省武高模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