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委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见下文),我校制定了如下推荐程序:
1、 符合推荐条件的老师首先自行申报,填写评委推荐白表(见上交资料科研处相关文件包)并按照要求一式两份并附上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学科代码见上交资料科研处文件包里)
2、 在上交资料科研处相关文件包里“推荐人选汇总表”文档里填写好您个人情况,一旦确定就可以报送
3、 材料于10月20号前交科研处,逾期作主动放弃处理
4、 20-27召开行政办公会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校内公示
5、 28号将推荐名单送教育局
省武高
附教育局文件(和中学相关部分):
根据省人事厅《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方法》(苏职改字[1991]13号)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市中小学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候选人的通知》(常教人[2006]5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师德高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近三年来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3.“中学教师高级资格评委”应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委”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资格;
4.任“高级教师资格评委”的年龄原则上要求男性53周岁以下,女性48周岁以下;任“中级教师资格评委”的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均应身体健康。近年来已不在教学一线岗位的原则上不作推荐。
5.省特级教师和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拟推荐者,不受年龄限制。同等条件下,市、区二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教学能手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与要求
1.推荐程序:各校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校行政办公会议,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并将上报名单在校内公示。学校推荐的评委候选人经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进入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并从中择优推荐市级评委库候选人。
2.推荐要求:
⑴普通中小学各职级(中、高级)每门学科推荐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3名(语文、数学、英语等重点学科2—3名,其他学科1—2名)。规模较大的学校可酌情增加推荐名额;同时,尽可能每个学科都有推荐人选。规模较小的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酌情推荐。
(2)各校要注意推荐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思品、综合实践、劳技、教育心理学等小学科人选;要注意推荐近年来符合条件的优秀新人选,推荐成员中45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比例应占80%以上。为保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上届评委成员若符合条件者仍可继续推荐。
三、材料报送
各校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