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7号文件精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的有效载体。
我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并严格贯彻执行,在法定工作日内组织全校师生一起参与长跑活动,在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全体同学的积极参与下,2010—2011年度“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圆满结束。
为全面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单位、班级、学生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总结冬季长跑活动成果,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学校决定于5月初对本次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学生进行集体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班级”的基本条件及申报办法
1、基本条件
(1)冬季长跑时纪律良好、全体参与、口号响亮、步伐整齐;
(2)冬季长跑普及率高、锻炼效果显著;
(3)冬季长跑活动期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4)能积极组织开展其他冬季体育锻炼活动的;
2、申报办法
(1)“先进班级”的申报必须经所在班级班主任的同意,填写申报表。
(2)“先进班级”申报表格于
二、“冬季长跑之星”的基本条件及申报办法
1、基本条件
(1)积极参加长跑活动,严以律己,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协助班主任做好长跑组织、管理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申报办法
(1)各支部在上报相关材料前应加强审核,并认真征求支部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选、推荐。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可推荐3名“冬季长跑之星”。
(2)凡评选上报的“长跑之星”,必须经所在班级
三、申报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主动征询班主任的意见,认真开展好申报推荐工作。
2、各支部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程序,严格控制人数,把一批真正在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能较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推选出来。
3、各支部对上报的表格、材料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反对弄虚作假。
政教处、团委、体育办公室